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的通知

作者:来源:科技产业处创建部门:人员机构日期:2012-03-06人气:216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和老师:

    2012年度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分拨款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

   二、申报领域: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及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海洋工程装备等十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农业、沿海开发和民生科技等领域。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须围绕我省确定的十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沿海开发和民生科技等领域亟需解决的关键和核心技术,对我省产业结构升级或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具有明确的市场目标,项目实施体现产学研结合,具有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

2.申报项目须是近三年(200911起至今)通过鉴定或验收、有企业参与的应用技术项目,有明确的与企业开展项目研发和产业化的合作协议,有明确的目标成果(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新工艺等),且知识产权关系明晰。

3.重点支持具有发明专利的应用技术项目。

4.项目第一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有较高的学术及技术水平、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项目第一负责人承担教育厅产业化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5.申报项目第一负责人及项目团队能够遵守学术规范、尊重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不端学术行为。

6.对依托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科研基地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四、申报额度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其中拨款项目本科高校每校限报4项,高职院校每校限报2项。拨款项目资助额度一般每项不超过15万元,承担单位能够落实自筹资金和匹配经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自筹经费项目高职院校每校限报3项。

    五、申报材料

    《2012年度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申请书》(见下载专区),A4纸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装订成一册,一式6份,请于3月22日前报送科研产业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科研产业处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