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的通知

作者:来源:科技产业处创建部门:人员机构日期:2008-03-17人气:428

苏教办科�2008�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现就2008年度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08年度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分拨款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
 
    二、申报领域
 
    申报领域为: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现代农业,其中新能源及节能环保领域为今年支持的重点。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须符合《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方向,对我省产业结构升级或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具有明确的市场目标,项目实施体现产学研结合,具有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
 
    2.须是近3年通过鉴定或验收、有企业参与的应用技术项目,有明确的与企业开展项目研发和产业化的合作协议,有明确的目标成果(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新工艺等),且知识产权关系明晰。
 
    3.重点支持具有发明专利的应用技术项目。
 
    4.项目第一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具有较高的学术及技术水平、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项目第一负责人已承担产业化项目且没有结题的不得申报。
 
    5.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科研基地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四、申报额度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其中拨款项目本科高校每校限报2项,高职高专类院校每校限报1项;自筹经费项目每校申报项数不得超过3项。拨款项目资助额度一般每项不超过10万元,承担单位能够落实自筹资金和匹配经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五、申报材料及其他事项
 
    各高校要认真填写《2008年度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A4纸印制,申请书请到江苏高校科技网站下载,网址:202.119.175.199),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全面的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请于2008年3月28日前报我厅科技与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科技与产业处联系,联系人:丁同玉;电话:025-83335546。
 
    附件:2008年度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申请书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科研成果  产业化  项目  通知
 
 
    相关附件
    2008年度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