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各级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课题组:
经研究决定,近期对我院到期各级立项课题进行结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原则
结题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究实效的原则,侧重总结项目实施以来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取得的成绩。
二、结题形式
结题分为鉴定和验收两种形式,也可以两种形式同时进行;采取鉴定的结题形式,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学院组织鉴定(评审);采取验收的结题形式,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学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
三、结题材料
1、科研课题申请、评审表;
2、课题研究报告;
3、项目合同(任务)书;
4、课题验收(结题)申请表(各一式二份);
5、课题验收(结题)表(各一式二份);
6、成果材料。
所有申请验收(结题)的院级项目,均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向科研产业处提出申请,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总体评议。
四、结题时间安排
请有关课题负责人将需要验收(结题)的项目及有关验收文件资料于2007年12月25日前报送院科研产业处。
附件: 2007年底拟结题课题一览表
2007年底应结题课题一览表课题一览表.xls
科研产业处
200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