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项目的通知

作者:来源:科技产业处创建部门:人员机构日期:2020-03-26人气:451

各二级学院、部门:
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项目正在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招标项目为省部级项目,2020年度共设研究项目23项,包括重大项目3项、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10项。项目以选题方向的形式发布指南(见附件3),不具体指定项目等级和项目名称。
各课题组依据本通知,自由选报项目类别。经专家组对投标课题进行价值评估后,确定本年度立项课题及类别。原则上,重大项目主要涉及对标识性概念、基石性范畴的研究提炼,旨在推动理论创新,提升理论话语的原创力和影响力,经费资助标准为10万元;重点项目主要涉及对重大理论问题、现实问题和实践经验的研究总结,旨在为理论创新提供滋养,经费资助标准为5万元;一般项目主要涉及对热点性问题、青年专业类问题进行研究,经费资助标准为1万元。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个中标课题组。
二、相关要求
1.投标者可参考课题指南(见附件3)投标。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设计具体题目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均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投标者须按《投标书》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课题论证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理论创新和学理论证;研究框架设计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
2.《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项目负责人近3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要在总体把握国内外研究前沿和动态、综合评析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明本选题的价值和意义,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3.所有课题立项后一个月之内须举行课题开题论证会,中期检查前须提交《课题中期进展报告表》及经费支出情况表,报送1篇成果要报,接受中期检查。
4.成果形式: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所有项目均需在“三报一刊”即《人民日报(理论版)》《求是》《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若干篇,并在第一署名单位处标注“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字样。
重大项目:结项为2篇理论文章和1万字研究报告。
重点项目:结项为1篇理论文章和1万字研究报告.
一般项目:结项为1篇理论文章。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由课题组提出书面申请报送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批准。
5.激励和淘汰机制
(1)为提高科研积极性,对于超额完成上述结项任务的课题组,根据超额情况,额外奖励。
(2)课题成果鉴定将严格执行专家评审制度,鉴定等级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凡经专家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参照《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处理。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优先考虑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的科研团队。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高等学校、党校、科研院(所)、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作为研究中心项目申请和管理的责任单位。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科研信誉保证。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集中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申请的研究项目已获其他资助的,须在《投标书》中注明所申请的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严禁以内容相同的选题申请本研究中心的项目。
四、申报办法与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材料可从附件下载。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使用最新修订版、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请人须于4月2日前将如下纸质材料送至科研处,包括:(1)内容填写完整的《投标书》1式7份,其中须含1份原件(原件请在封面用铅笔加以标注)。(2)《课题论证》活页1式7份。电子版《投标书》、《课题论证》活页发至邮箱kyc.ycfy@163.com
科技处
20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