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院级课题立项评审办法

作者:来源:科技产业处创建部门:人员机构日期:2017-05-31人气:1424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院级课题立项评审办法

 
      为促进学院科研工作的发展,保证课题立项工作的科学、公正、有序和高效地进行,充分调动广大教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特制定院级课题立项评审办法。
      一、立项项目范围
      (一)教学理念、教育方式、教学制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改革;
      (二)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各教学环节的研究和改革;
      (三)专业、课程、师资队伍、实验室、实习基地、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方面的研究和改革;
      (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研究和改革;
      (五)在开展产学研结合方面,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方面进行的研究和改革;
      (六)教书育人、从严治学、因材施教、加强基础教学、创新“两课”教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素质教育等方面的研究和改革;
      (七)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等方面进行的研究和改革;
      (八)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建设措施方面的研究;
      (九)对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的研究;
      (十)考核制度和方法、教学质量评价方面的研究和改革
      (十一)技能型教学模式的探索与研究;
      (十二)学院建设与管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研究。
       二、课题研究的成果形式
      课题研究必须取得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而且要有一定的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研究成果的形式可以是专著、论文、调研报告、软件、教改项目研究报告、实验或实验性研究报告、自制教学设施、自制教具等。每个课题至少要有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者非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2篇;个别对我院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有切实促进作用的调研报告、软件设计、总结性文章,虽未公开发表,但专家组审核,也可作为课题研究成果。
      三、课题研究的时限要求
      立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 1~2年,自学院批准公布之日算起。
      四、课题研究的资金资助
      学院对立项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有关标准按《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办法》执行。
      五、课题立项评审的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科研课题立项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课题立项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
      (二)学院课题立项评审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条件是:
      1.对高等职业教育有较深刻的认识,了解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学院教育教学现状;
      2.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研究能力,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3.工作认真,办事公正,群众威信高。
      六、评审程序及办法
      (一)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就申请评审书填写内容是否属实,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适合承担本项目研究,所在单位能否提供完成项目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承担本项目管理和信誉保证等签署意见。
      (二)科研产业处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和分类,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课题,不得进入评审。
      (三)召开评审委员会专家组会议,由相关学科主审委员介绍参评课题情况,专家组成员审查课题申请书并进行集体评议。
      (四)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专家组在评审表上对申报课题进行逐项打分和无记名投票,表决能否立项,赞同票达与会人员的三分之二及其以上的即获通过。由专家组综合评议意见、积分情况和表决结果提交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五)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评审拟进入立项的课题进行审核、汇总和综合平衡,确定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并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六)科研产业处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
      (七)对确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课题,科研产业处负责推荐申请为省、市(厅)级研究课题。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回避和异议制度,部门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持有异议,可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报告(异议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领导小组对异议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做出相应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2006年3月25日